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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严打电商领域违法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2018-05-21 10:54 分享到:

国家发改委、工信息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整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加大专项治理对象联合惩戒力度。省级工作组要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失信主体的整改力度,首先,对列入“黑名单”失信主体于3个月整改到位。对列入“黑名单”的制假售假、刷单炒信、空包裹代发邮寄、非法采集、滥用、泄漏和倒卖个人信息等失信主体,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规范有序限期整改。

此外,督促省级“反炒信”联盟或有关电子商务类企业,按照《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限制入住会员、降低信用等级、屏蔽或关闭店铺、“封号封账”、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将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失信主体在地方信用网站公布;将各城市政府实施电子商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评估指标,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酌情加减分。(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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