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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佩戴口罩指引来了

发布时间:2020-03-26 17:08 分享到:

来源: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2020-03-26 09:38

通讯员朱景红记者郑菁菁

日前,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由二级调整为三级。而近段时间的好天气,更是让不少市民有了摘下口罩的冲动。那么哪些场合不需佩戴口罩、哪些场合需要佩戴口罩,戴口罩又有哪些新的注意事项?3月24日,市防疫指挥部发布了最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以下情形不需佩戴口罩

办公、居家、户外(小区、公园、绿地、广场、健身步道、室外景区等),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场所;

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参会人员查验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会场座位应保持一定间隔距离(1米以上),尽可能保持良好通风(目前季节不开中央空调);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人员(有防尘、食品卫生等特殊职业防护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查验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且人与人间隔超过1米的。

以下情形需要佩戴口罩

有发热或有咳嗽、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到医疗机构就医、陪同及探视人员;

乘坐地铁、公共汽车、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车厢(轿厢)内人员较为密集(指不能保证间隔1米以上距离);

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和社区、单位进出口等场所的工作人员;

进入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培训机构的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学校(托幼机构)门卫保安、食堂员工、宿管人员等;在疫情没有结束之前,学校(托幼机构)教师建议佩戴;

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病人共同生活的人员;

集中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及出院康复病人健康随访人员;

境外回国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及其密切接触者;

酒店、宾馆、餐饮、会展场所、购物中心、大型商场、超市、影剧院及其他娱乐健身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进入以上场所的其他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测量正常的,可视情佩戴口罩;

具有职业暴露风险人员(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口岸工作人员等)的口罩佩戴与防护按有关规定执行。

佩戴口罩需要注意些什么

市防疫指挥部工作人员建议,公众日常随身携带口罩,并保持整洁,随时备用,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佩戴。口罩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除医院等特殊场合特殊人员外,一般选择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口罩佩戴前、摘除后应洗手,佩戴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同时,一次性使用口罩应限次使用,累计使用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建议对口罩清洗、消毒后长时间重复使用。此外,各地、各单位可参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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