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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疫情谣言,衢州已有4人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0-01-30 08:59 分享到: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近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开化、龙游、江山等地多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

下面请看四起案例,引以为鉴!

案例一

1月26日,姚某某(开化县音坑乡人)将道听途说的信息发布到一个300多人的家乡群内,信息内容为:大溪边乡阳光村一村民的湖北籍岳父得了冠状肺炎死掉,阳光村的女婿和女儿到湖北送葬现已逃回家。经查证,该信息不属实,因姚某某发表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开化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

1月25日,微龙游官方微信发布《辟谣!龙游县暂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消息,网民陈某(龙游县小南海镇人)在某微信群中看到有人转发此消息后,立即在一个203人的微信群内发文称龙游已经有个武汉回来的学生死了,其言语引发大量关注和担忧。经查,陈某在未经考证的基础上在网络上擅自发布不实言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陈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龙游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三

1月20日,姜某(江山市区人)在未经过证实的情况下,在微信群(7人)中发布了一条消息“小道消息 衢州也死人了就是没有公布医生现在遇见发热咳嗽的都瑟瑟发抖”。后在群中的成员邵某某的制止下停止传谣。姜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1月22日,陈某(江山市长台镇人)在未经过证实的情况下,在微信群(14人)中发布消息称“衢州已死了一个 江山一例在确诊 不敢出门了”等虚构事实信息,后陈某在该微信群中对其发布的虚构事实信息主动予以纠正。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衢州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欢迎网民举报疫情谣言!

衢州市互联网举报中心网址:http://quzhou.zjju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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