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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谣记 | 不戴口罩驾车被扣6分?

发布时间:2020-02-12 10:20 分享到:

浙江辟谣网据山东交警消息:近日,一张“道路交通违法告知短信”的截图在网上流传,内容显示为“【山东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鲁JXX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岗路金阳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未带口罩]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经与山东省交警部门核实,该信息是虚假信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于未戴口罩驾驶车辆被记分的处罚并没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该短信内容无法可依,属于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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