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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02 09:49 分享到:

记者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当日在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近年来,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应对网络空间新挑战新问题,加强与网信等部门合作,守护未成年人用网上网安全。

据介绍,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

同时,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有积极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749人,通过针对性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纠偏改错、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

针对一些短视频平台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电商平台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网络平台存在涉毒品音视频信息等,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充分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使网络运营者承担民事责任,促推问题整改解决,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1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对接、联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发挥作用,助力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推进网络空间的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深度治理,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今年5月的“中科大加班事件”中,就有不少媒体下场参与报道。2020年,某报抖音账号发布视频“南昌赣江大堤管涌,15名党员率先跳水封堵”新闻中,配发视频为某旅雷达官兵培训演习的画面,令人啼笑皆非。

社会秩序遭到破坏。虚假新闻侵害了网友的知情权、参与权,而大部分虚假新闻关系民生热点问题,大量的传播激化了社会矛盾,挑动了对立情绪,扰乱了社会秩序。比如,医患矛盾、家校关系、城管小贩冲突等虚假新闻,造假者往往有倾向性地将舆论引至一边倒地谩骂,让本就紧张的关系增加了更多矛盾冲突。此外,一些事关群众利益的虚假信息传播,则会导致思想混乱、焦虑紧张和无所适从。

最后,虚假新闻的生产和传播还会影响国家形象。虚假新闻中有不少是负面新闻,极易被某些势力作为攻击我们的“佐证”,而造假的“正能量新闻”甚至会成为污蔑我们“摆拍作秀”“新闻造假”的依据。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认识到虚假信息的特点和危害,更要知道其生产传播的方式以及应对的办法。一般而言,生产虚假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无中生有。有的自媒体和个人对着一张图或是一段视频,“互联网喜欢什么我就生产什么”,凭空编造出一个有板有眼的故事。还有的公关公司、策划公司、网络推手通过自导自演“媒介事件”,达到炒作、推广目的,其中不少还打着“正能量”“做慈善”的旗号。

移花接木。有的将其他地方、其他时间发生的图片和视频挪为己用,还有的对图片视频进行拼接,以配合编造的内容。比如,每年我们在防御台风过程中,总能发现那么几条“大水淹了某某地”的虚假新闻,配的是几年前外省暴雨时候的短视频。网络上曾经传播的“高考后出现离婚潮”的假新闻,则是使用的往年其他报道中的图片拼凑而制成的短视频。

断章取义。有的截取事件视频或报道中的一部分,刻意制造冲突,吸引眼球;有的出于私心私利,未经采访,对事实真相任意取舍,颠倒是非。比如前不久的“高铁掌掴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还原真相、抵制虚假新闻,需要构建起多层次的防御体系,让社会肌体共同提升“免疫力”。

首先,管理部门责无旁贷。除了不断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虚假新闻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惩治力度外,近年来,中宣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将假新闻作为打击的一个重点。今年3月以来,中央网信办重拳出击,依法依约处置“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截至5月22日,重点平台累计清理违规信息141.09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92.76万余个,其中永久关闭账号6.66万余个。

此外,政府部门及时主动地公开信息,也有利于挤压网络谣言、虚假新闻的生存空间,为受到虚假新闻伤害的当事人撑腰。

而媒体要避免“翻车”“打脸”,从业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专业操守,坚守职业道德,不为了利益而参与到虚假新闻的炮制中去,也不应为了抢夺流量,“跳过”新闻采访核实、把关防错的必要环节。从媒体承担的社会责任来说,仅仅不参与虚假新闻的制作和传播只是前提,当出现虚假信息后,更应主动担当,及时介入辟谣。比如,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浙江各级媒体配合网信部门开设的“捉谣记”栏目,集纳展示辟谣信息,就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社交平台作为虚假新闻传播的主要渠道,需要自觉主动履行把关核实的责任,加强对入驻账号和发布内容的管理,优化算法推荐程序,更要善于借助技术力量,筛查核实新闻。比如,2019年,阿里巴巴推出“AI谣言粉碎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综合计算新闻的可信度。

对我们普通人而言,要明白“事出反常必有妖”,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中增强甄别能力,避免人云亦云,不当“键盘侠”,不做虚假新闻传播的帮凶。当然,更不应主动炮制虚假新闻。而万一不幸成了虚假新闻的当事人,一定要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穿透迷雾抵达真相的路也许并不好走。唯有携手,才是出路。

(来源:"网信浙江”)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j5HgdnVnWg6u47EgLTQ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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