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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问答(四)

发布时间:2023-09-20 14:43 分享到:

01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中的“数据规模”“涉及自然人数量”填写要求是什么?

1、按照应填尽填、真实完整原则,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的相关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

2、《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09项拟出境数据情况中,“数据规模”“涉及自然人数量”的填写应说明自上年1月1日起的规模、未来两年出境规模及两者之间的关联。

02

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自评估报告需要加盖公章,自评估报告落款时间应为申报之日前3个月内。

2、数据处理者基本情况章节,需说明符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第四条哪一情形。

3、数据出境涉及业务和信息系统情况章节,数据出境涉及业务的数据资产情况需说明出境数据项及相关信息;数据出境涉及业务的信息系统情况需说明数据出境涉及的系统相关信息;数据出境涉及的数据中心(包含云服务)情况需说明数据中心名称、机房物理位置、IP地址等相关信息;出境链路需说明数据出境涉及的链路提供商、链路数量与带宽等相关信息。

4、拟出境数据情况章节,数据出境及境外接收方处理数据的目的、范围、方式及其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需充分解释数据出境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提供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5、数据处理者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情况章节,数据安全管理能力需说明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全流程管理、分类分级、应急处置、风险评估、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等制度及落实情况。

6、境外接收方情况章节,需说明数据境外存储国家或地区的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03

法律文件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数据处理者和境外接收方签署的法律文件可以使用标准合同,但应使用标准合同正式通过版本,同时确保相关内容符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第九条要求。

(来源:"网信浙江”)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gNp4x_OmzKf9hXf-So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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